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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人家的梯田会JN江南·(中国区)体育官方网站-JN SPORTS呼吸

2025-08-25 11:00

  江南JN体育“案子没有处理完时,心里像是有一块石头压着。调解当天,也没觉得这条路怎么样,在看了现场基本情况后,我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差不多调了一个早上。”7月22日下午,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吴仙前往元阳梯田深处,就一起涉梯田相邻用水纠纷调解案件进行回访,记者随行采访。

  对吴仙来说“没啥”的一条路,却让记者一行走得汗如雨下。“这路况也算是好的了,之前还有个梯田纠纷案,像这样的小路都没有,法院去的每一个人都摔到田里了……”听完吴仙一席话,一行人继续埋头“行路难”,最终在穿过丛林后到达案件纠纷现场。

  这类涉梯田纠纷很是常见,“敢破坏我的田,就不让你家牛通行”。原、被告两家承包的梯田相邻,被告在上方,原告在下方。此前,被告家的牲口经过原告家水田,时常会践踏农作物,为此原告架起围栏不准牲口通行。而后,被告将自家水田出水口改道,使得原告家水田无法正常灌溉,改种玉米地。双方争执时有发生。

  风云变幻间,大雨倾盆而下,这在云南的雨季是家常便饭。吴仙是土生土长的哈尼人,擅长用当地语言给当事人做工作。即使办案多年,她也依旧带着大姑娘般的腼腆微笑。

  同样的大雨,同一片梯田,将吴仙的思绪拉回调解当天。“记得调解当天,有一方本来想走,说要回去干农活,不想调解了。我就说,下这么大的雨,哪里也去不了,不如就在田棚里聊聊天噶……”一场调解,在瓢泼大雨下的梯田田棚里进行着。在三四个小时家长里短和释法说理中,大雨浇灭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吴仙说,其实涉梯田纠纷处理的都是邻里关系,更多的是守田老一辈闹矛盾,子女都不在场。有时候往往就是嘴边多说了那么一句话,情绪上头了,互不退步没法调解。

  “邻里之间没必要闹这么大的矛盾……两家的梯田世世代代都在这里,你自己也背不走,你的后代也背不走。后人在地里干活,还不是要面对面,有时候还需要对方帮忙。”吴仙的一席话触动了双方当事人。哈尼人自古就是勤劳的农耕民族,团结互助是梯田农耕千年历史铸就的村规民约。借用一句话:“现在的背对背,是为了将来还能脸对脸。”

  对哈尼人来说,梯田就是命根子。为了梯田和后虑,双方最终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原告当场就把自己架在双方梯田之间的围栏拆除了,被告也同意日后不牵牲口踩踏原告玉米地。“事情处理完回去的时候,我才感觉到脚下的路原来这么难走……”来时心压大石块,不觉脚下行路难,吴仙笑着回忆道,那天纠纷调解结束时,也刚好雨过天晴。

  “从近几年昆明环资法庭的受案情况来看,主要还是取水权纠纷占比较多,大约占60%,其次是排除妨害纠纷,比如双方当事人在田埂中修建挡墙引发的纠纷,此类案由大约占20%,其他比如相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占20%。”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助理曾佳提供了一组涉梯田纠纷案整体数据。每年三四月枯水期,正逢梯田大量用水的插秧时节,也是涉梯田用水矛盾最多的时候。

  “‘合’字下面有个‘口’,人与人之间闹了矛盾要用嘴来讲和,‘拉’字有个提手旁,握手言和的意思……‘合拉’意思是‘好呢、满意’。”元阳县新街镇全福庄村党总支书记、“合拉调解室”主理人卢卫明向记者介绍道,在法院引导下,村委会率先建成共享法庭,组建了切合当地需求的合拉调解室。派驻法官也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作用,合法合规地进行调解工作,在重要农事节点入户宣讲普法,为村民答疑。

  卢卫明回忆,2024年在法院引导下,调解了一起比较典型的涉梯田取水权纠纷,两家梯田之间有一汪“龙潭水”(即山泉水),一方想迁引龙潭水到自家梯田里,但泉水出在自家梯田里的村民却不同意,双方起了争执闹到合拉调解室。

  “我们在现场勘查完后,就请他们到合拉调解室坐坐,讲明水资源都是国家的,不是个人的,(龙潭水)大家可以共用。先满足出泉水一方的三亩梯田用水后,再满足另一方需要用水的村民。”双方接受了调解,也都表达了满意。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算一年下来挣得不多,“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也要完完整整传给下一代”。梯田是哈尼人割舍不下的根,“一辈子伺候这个水田,干得动就一直干”,尤其老一辈对梯田的感情更深。

  既然哈尼人有共同的追求,当矛盾发生时,自古以来的村规民约便成了解纷切入口。卢卫明表示,自从村里有了共享法庭,村村寨寨也能共享司法资源,惠及一方百姓。对乡亲们来说,“不再是‘看得见的摸得着的才是真实的’,村寨乡亲们整体法律觉悟也有所提升”。

  “当时两家都有人来,双方讲话都冲,情绪一时激愤,调解有难度……我们怕矛盾再次激化,也一直没敢用‘侵占水田’这个词,而是用‘妨害水田管理和应用’一词代替。”元阳法院新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理锦在回忆今年一起典型的涉梯田排除妨害类纠纷案时眉头微蹙。

  原、被告水田上下相连,中间以田埂为界。被告家认为原告在梯田清理杂草过程中,向田埂内里挖深,以此来扩充水田面积,故此被告在原告家水田里修建挡墙,双方引发矛盾。

  据理锦讲述,该案共进行了4次现场勘验。第一次,现场测量挡墙长宽高;第二次,现场还原前因后果,但双方不接受调解;第三次,开庭前和执行部门碰头,现场勘验后评估执行难度,看如何有效解纷;第四次,开庭后又勘测现场,根据挡墙具体方位、数据等,还原整个客观事实辅助最终判决。

  “首要保证双方利益无较大损失。被告私建挡墙,虽侵占到了原告水田,但实际有加固作用,惠及双方田埂。既然已投入价值,已修建部分就保持原状。最终判决,拆除尾部残余围墙,保留已建成的保护性围墙。”理锦表示。

  理锦坦言,矛盾的产生多因双方情绪的叠加,等情绪缓和后更易解纷。红河县人民法院“木刻分水调解室”使用的梯田调解法,可谓丝丝润人心:

  道法自然定分,遵循客观规律查明案件事实;村规民约指引,利用当地公序良俗思想启发;乡贤智者规劝,邀请德高望重人士教育感化;多元组织联调,借力各类调解组织合力调解;谦让共赢止争,互谅互让和谐共赢解决争议;回访观护事了,调后回访巩固彻底案结事了。

  “法”字有水,才具柔性。正如一位陪同采访的法院资深干警所说:“被万千沟渠水缠绕供养的梯田是活着的、会呼吸的,也是会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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